港區國安法|黎智英再向高院申請保釋 法官拒絕申請黎續被還押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2/18 17:11

最後更新: 2021/02/18 17:59

分享:

分享:

黎智英今早由囚車押解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,法官下午拒絕其申請。(陳永康攝)
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獲高院《港區國安法》指定法官李運騰批准保釋,惟律政司其後向終審法院上訴得直,黎智英的保釋被撤回,黎今(18日)再向高院申請保釋,有關申請改由另一名指定法官彭寶琴審理。法官聽罷雙方陳詞後,決定拒絕黎智英保釋申請,並將於稍後頒布裁決理由,黎智英續被還押。

律政司一方今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應訊,而黎智英則由資深大律師黃繼明及黃佩琪代表。

法官甫開庭即提到,收到有關傳媒查詢能否報導本案保釋申請聆訊內容,惟《刑事訴訟程序條例》9P條列明對於報導保釋申請程序的限制,而有關報導限制亦是為了保障被告的利益,因為若然聆訊中出現對被告構成不公的內容,而有關內容被廣泛報導,則可能影響被告的利益和日後審訊的公平性。

法官因此表明打算維持《刑事訴訟程序條例》9P條的限制,只容許傳媒報導條例所容許的內容。但法官亦指出,稍後她或會就裁決頒布書面裁決理由,屆時傳媒可報導經編輯的判詞內容。

申請人黎智英(73歲)早前就被控欺詐罪及勾結外國勢力兩罪而被還押。黎於2020年12月23日就上述兩項控罪,向高院申請保釋獲批,律政司其後於12月31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獲批,黎自當日起再次被還押。終院並於今年2月9日正式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,黎的保釋被撤回。

實時追蹤香港各地區疫情個案,立即下載經濟日報App:https://bit.ly/2JdOaiS

實時追蹤香港新冠肺炎確診者住所/出現地點,立即下載經濟日報App:https://bit.ly/2JdOaiS

訂閱Telegram最新🍴✈️🎁優惠及送禮情報:https://bit.ly/3bebLM2

記者:楊詠渝